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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能及内设机半岛平台构情况
-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4-09-05 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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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sports(一)组织起草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拟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各类专业规划,制定相关行业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容行业管理和监督。牵头负责全市市容环境的综合治理;按职责范围负责城市景观照明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户外广告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项目的论证。
(四)负责城市停车管理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相关政策;整合全市公共停车数据资源,牵头建立一体化智慧停车体系;指导监督全市城市道路侧石至临街建筑区域的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市区大型环卫设施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终端处置和监管,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指导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环境卫生项目的论证。
(六)负责城市重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参与生态修复、湿地保护及基本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核;负责城区有关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指导辖市、区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
(七)负责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和等级审核;负责古典园林控制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设计方案的论证;负责园林的文化挖掘、整理和利用;负责园林、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指导直属公园维修项目、绿化调整、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内外各种园艺参展和交流活动。
(八)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绿化发展,参与或负责城乡绿化规划论证、建设监管和管理协调;指导协调建制镇绿化、农村绿化、公路(铁路、河渠)绿化、部门绿化和部队绿化工作;负责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和保护管理。
(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负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城市管理方面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
(十)综合协调全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负责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建设、系统运行及管理维护;负责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接待等工作;编制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普法教育和综治工作;指导城管系统法制建设;组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市容管理处。编制城市容貌相关专业规划;承担全市城市容貌、户外广告的行业管理工作,按职责范围负责城市景观照明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城管系统参与全市性大型活动的协调工作。
(四)停车管理处。牵头拟订全市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相关政策;负责整合全市公共停车数据资源,牵头建立一体化智慧停车体系;指导监督全市城市道路侧石至临街建筑区域的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承担常州市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处。编制环境卫生相关专业规划;承担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
(六)规划工程处。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相关规划、参与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编制城市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投标管理、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牵头管理工程质量;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的论证、评审,参与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城市管理有关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审核。
(七)绿化管理处。承担城乡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编制相关专业规划,制定绿化领域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绿化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绿化发展工作,参与或负责城乡绿化规划论证、建设监管和管理协调;指导协调建制镇绿化、农村绿化、公路(铁路、河渠)绿化、部门绿化和部队绿化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和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园林管理处。编制园林管理相关专业规划;承担全市园林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园林管理规范、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全市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及等级审核工作;负责园林文化挖掘、整理和利用;指导直属公园维修项目、绿化调整、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内外各种园艺参展和交流活动。
(九)应急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拟订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城管系统各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十)监督考评处(受理指挥处)。承担全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指挥协调、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编制相关考核标准和规则;负责12319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运行管理并进行数据的综合分析;负责对城市管理中重难点问题进行督查。
(十一)科技信息处。负责全局信息化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承担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
(十二)财务审计处。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负责经费管理;负责机关经费核算和部门财务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组织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出国(境)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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