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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城市管理和半岛官网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4-11-06 1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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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bandao体育(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牵头统筹落实省、市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和组织协调;负责组织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队伍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的归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三)综合调研室。承担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战略、政策以及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负责文件、报告、讲话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文字综合工作;负责本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
(四)计划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并指导监督实施年度维护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返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法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工程建设预结算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指导和财会监督工作。
(五)信访维稳科。负责信访维稳受理和协调处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国防动员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并组织召开案审会议;负责局本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和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有关听证会,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宣传、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七)执法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受理行政执法相关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三项规定”和专项整治方案执行情况;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相关的考评考核;监督、指导城管执法系统车辆、制服、装备器材的规范和管理。
(八)行政审批科。负责对接承接本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统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牵头组织开展现场勘验、评估评审,承担审查、审批、发证、送达、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派驻市政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窗口日常工作;负责数字政务建设和市本级行业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开展行业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九)城市管理考评科。负责起草、修订并组织实施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城市标准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负责起草、修订并组织实施直属单位日常业务管理考核办法;负责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考核;负责市城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以及重大活动的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负责新建、改建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移交接管工作。
(十)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环境卫生政策法规、专业规划、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环卫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核和验收,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负责指导县市区生活垃圾收转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规划和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考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
(十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规划技术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受委托的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概算的审核和工程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的监督管理;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组织移交工作;参加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的论证;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课题及创新能力建设。
(十二)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园林城市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承担城市绿线的划定、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初审及监督实施;承担城市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综合整治行动;指导、监督市城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城市大树的保护与管理;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指导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异地绿化建设资金和绿化恢复资金核定,并组织城市异地绿化建设工作。
(十三)燃气和安全管理科。负责燃气的行业指导和监管考核工作;负责燃气行业运营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的指导、协调;牵头拟订和监管实施全市燃气发展规划及管理规章;牵头拟订和督促实施燃气行业服务标准;牵头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履行特许经营合同;负责全市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城市燃气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拟订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企业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编制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督促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查处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
(十四)城市容貌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规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城市户外广告经营权的拍卖;承担市城区城市广场、人行道等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承担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市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设施、设备维护及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城区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行业管理和考评工作。
(十五)地下管线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督促实施城市地下管线行业政策、技术规范等文件;负责编制并督促实施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负责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查及排水许可证发放,拆除、改动城镇排水设施审查,排水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及动态更新,市政排水设施及雨污泵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负责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土石方调配运输(破占道)、建筑垃圾、生态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静脉产业园区、计划财务、内部审计、争资争项、“三资”改革、国有资产、行业统计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市固体废物处置服务中心和局计划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法规、执法监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停车、餐饮油烟、禁炮、食品安全、特许经营、城镇燃气、应急救灾、消防和安全生产、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和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燃气和安全管理科、城市容貌管理科。
联系华容县、君山区、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负责市政设施、城市排涝、地下管线、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评审和验收、规划编制和技术支撑、智慧城管、城市标准化管理考核、示范引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建设、重大接待活动服务保障、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市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和局城市管理考评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规划技术科)、地下管线管理科。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牵头统筹落实省、市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和组织协调;负责组织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队伍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的归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三)综合调研室。承担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战略、政策以及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负责文件、报告、讲话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文字综合工作;负责本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
(四)计划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并指导监督实施年度维护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返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法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工程建设预结算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指导和财会监督工作。
(五)信访维稳科。负责信访维稳受理和协调处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国防动员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并组织召开案审会议;负责局本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和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有关听证会,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宣传、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七)执法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受理行政执法相关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三项规定”和专项整治方案执行情况;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相关的考评考核;监督、指导城管执法系统车辆、制服、装备器材的规范和管理。
(八)行政审批科。负责对接承接本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统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牵头组织开展现场勘验、评估评审,承担审查、审批、发证、送达、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派驻市政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窗口日常工作;负责数字政务建设和市本级行业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开展行业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九)城市管理考评科。负责起草、修订并组织实施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城市标准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负责起草、修订并组织实施直属单位日常业务管理考核办法;负责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考核;负责市城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以及重大活动的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负责新建、改建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移交接管工作。
(十)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环境卫生政策法规、专业规划、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环卫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核和验收,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负责指导县市区生活垃圾收转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规划和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考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
(十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规划技术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受委托的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概算的审核和工程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的监督管理;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组织移交工作;参加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的论证;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课题及创新能力建设。
(十二)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园林城市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承担城市绿线的划定、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初审及监督实施;承担城市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综合整治行动;指导、监督市城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城市大树的保护与管理;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指导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异地绿化建设资金和绿化恢复资金核定,并组织城市异地绿化建设工作。
(十三)燃气和安全管理科。负责燃气的行业指导和监管考核工作;负责燃气行业运营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的指导、协调;牵头拟订和监管实施全市燃气发展规划及管理规章;牵头拟订和督促实施燃气行业服务标准;牵头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履行特许经营合同;负责全市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城市燃气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拟订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企业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编制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督促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查处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
(十四)城市容貌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规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城市户外广告经营权的拍卖;承担市城区城市广场、人行道等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承担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市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设施、设备维护及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城区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行业管理和考评工作。
(十五)地下管线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督促实施城市地下管线行业政策、技术规范等文件;负责编制并督促实施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负责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查及排水许可证发放,拆除、改动城镇排水设施审查,排水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及动态更新,市政排水设施及雨污泵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参与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本级和市辖区范围内(含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陵矶新港区)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市城管局开展对县(市)、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三)承担权限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镇燃气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权限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等水利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权限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担权限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权限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九)承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批复》(湘政函〔2016〕22号)确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担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或参与跨行业、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
(十一)承担权限范围内“牛皮癣”的治理和清除;负责权限范围内“门前三包”及燃放烟花爆竹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岳阳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350号邮编:414000联系电线)
1.参与拟订市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制定、专项规划编制的事务性工作。
2.参与制定市城区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考评实施细则;承担有关城市管理考评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
3.负责市城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权限内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处置及调配运输、城市主要道路及桥梁的挖掘和临时占用等许可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的指标测算和权限内园林绿化方面许可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
4.负责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市城区扬尘防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行政辅助工作。
5.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等编制和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6.负责(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指导等行政辅助工作。
1.负责指导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科技项目公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
2.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社会宣传普及工作;为全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活动开展提供指导服务。
3.负责市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和土石方等固体废物的中转运输、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建立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运输等行业专项数字化信息系统和开展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系统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作业社会化、市场化工作。
5.负责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古树名木保护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大型花卉展览、城市绿化周、城市鲜花工程和节日氛围营造等活动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内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协助市静脉产业园区企业做好各类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内企业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岳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217号市城管局五楼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
(一)负责拟定市城区园林绿化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负责拟定市城区园林绿化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三)负责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园林绿化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八)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信用评价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绿线管理的指标测算和权限内园林绿化方面许可事项的技术保障工作。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本市市政设施管理和养护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发展规划的制定。
(二)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泵房、排水涵洞、人行道、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的日常管理、设施监测、检测及维修与养护,确保市政设施整齐完好。
(三)负责管理城市市政维护行业标准及其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市政维护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参与新建市政工程移交、接管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参与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和市容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城市市政设施维修、改造计划及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大、中修和配套建设;负责破占道恢复工作。
(七)负责市政应急指挥(处理)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涉及市政设施方面的城市防汛、防台风、抗冰雪灾害等突发应急事件的组织和协调。
五、岳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巴陵中路211号岳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综合办公楼联系电线)
(三)负责《岳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实施,城区产权单位自建亮化方案的审批、工程监督与验收;
六、岳阳市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217号市城管局六楼邮编414000联系电话)
(一)承担市本级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城管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信息网和岳阳城管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承担市城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调度和考核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各类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
(三)负责办理城市管理问题投诉、举报和12345公众服务热线转办件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四)负责市城区地下弱电管网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立法、项目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七、岳阳市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547号四楼联系电话)
(一)负责依法对城区内人行道上的停车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乱停乱靠车辆和擅自划定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负责对经营性单位或个人需占用城市人行道停放车辆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负责对社会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的收费和停车管理实行业务指导,对擅自变更停车用途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停车场的设立进行规划和报建,对枫桥湖社会停车场及市政府交办管理的其他社会停车场进行维护和管理。
(五)承担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和慢行系统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政策和标准、服务规范制定的事务性工作,并参与组织实施。
八、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办公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高新孵化中心三楼联系电话)
负责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市政维护、路灯亮化、绿线管理、土石方调配、燃气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九、岳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549号四楼,联系电话)
(一)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 (以下简称园区)的发展规划、控详规划和规划环评等编制和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负责园区内企业日常运营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园区内企业做好各类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市中心城区餐厨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事务性工作。